各有關部門:
為充分展示新華僑華人專業人士在我省現代化建設中取得的成就,褒揚在我省創業發展的海外專業人士對浙江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所做的貢獻,激發更多的海外專業人士參與浙江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熱情,接省僑辦通知,開展“浙江省海外專業人士創業杰出獎”評選活動,對在浙江成功創業并取得突出業績、做出突出貢獻的海外專業人士予以表彰?,F將評選表彰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在浙江創業、工作的新華僑華人、華裔新生代、留學回國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浙江,積極服務浙江現代化建設;
(二)對推動浙江經濟、科技、文教、衛生、環保等領域做出突出貢獻;
(三)推廣應用科技成果或項目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當地學科帶頭人或科研項目負責人;
(五)當地同行業領域中處于領先水平,并創立自有品牌;
(六)獲得國家、省、市各類專業獎勵者。
三、推薦方法
推薦單位須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浙江省海外專業人士創業杰出獎”推薦表》及其附件。附件包括:
(一)參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其主要工作簡歷及工作業績(應重點說明參選人所在行業及主要成果中做出的突出貢獻);
(二)有科研成果的參選人提供如下有關材料:
1.《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發明專利證書》;
2.應用證明:包括區(含縣級市,下同)以上審計或會計師事務所部門開具的利潤證明(或者區以上稅務部門開具的稅收發票)復印件,區以上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推廣應用范圍、效益等證明;
3.獲獎證書(復印件);
4.其它附件材料。
四、評選步驟和時間安排
4月5日前,報學校外事處,由外事處報市僑辦。
4月10日前,市僑辦將書面報省僑辦。